第一,從金融總量來看,毫無疑問要堅守金融以服務于實體經濟的發展為使命。不管是推進金融改革、金融業開放,還是鼓勵金融機構發展新的產品,創新服務方式,都要服從這樣一個原則。這個原則說起來比較容易,但是真正地把它持續作為一種理念堅守,并反映到政策制定和金融機構的具體行為中并不容易?;蛘咭驗檎叩钠?,或者因為市場的利益驅動,都可能導致金融脫離實體經濟發展,甚至導致金融泡沫的形成。

第三,監管規則的完善。金融市場的發展離不開金融監管體系的發展和變革。監管的基本使命是要保證金融體系的安全和穩定。但監管對新技術的包容程度會影響到創新進度。如果沒有包容性的話,可能導致我國金融體系落后于新技術的發展,導致金融體系被時代所拋棄。而如果過度放松的話,有可能會導致金融亂象、金融風險的出現。
近些年來我國監管水平不斷提升,并不斷與國際接軌,但在國際規則制定過程中,如何更好地兼顧我國市場特點和真實的風險狀況,更有利于推進我國金融業發展,值得深思。